單元三|假帳號冒名、網路羞辱與數位排除
🔎 小晴的法律防護調查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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🎯 你的任務:小晴被冒名建立假帳號,貼文與留言引發校園謠言。請點擊圖片上的四個法律線索,回答情境題,解鎖小晴的四張法律防護卡!
👆 點選閃動的調查點,解鎖四張法律防護卡
🎉 小晴的法律防護調查報告解鎖!
你已解鎖單元三四項核心法律知識:
- 姓名權與身分冒用:《民法》第19條:冒用姓名建立假帳號,可能侵害姓名權。
- 網路誹謗:《刑法》第310條: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具體指控,可能涉及誹謗罪,須依法律要件判斷。
- 個資濫用: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19、20、41條:個資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受到規範,刑責須符合特定要件。
- 人格權與民事救濟:《民法》第18、184、195條:可依具體情形評估排除侵害、損害賠償或精神慰撫金。
🧭 下一步:進入小晴的「數位證據保全」任務,練習整理可用的資料,而不是只背下正確答案。
教學模擬案例|法律適用依事實與現行法規認定。校園事件可向學校性平相關窗口、學務或諮商單位詢問;涉嫌犯罪可向警方求助。性影像移除機制僅適用於符合其受理條件的影像案件,不能取代一般冒名帳號檢舉。